各位离退休教职工:
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教职工(去世人员家属请到家委会登记)使用电动自行车(电动摩托车、摩托车)行驶、停放、充电,确保车辆使用安全,提高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水平。根据西安美术学院印发关于《西安美术学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精神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离退休教职工(去世人员家属请到家委会登记)请于 2024年11 月 15 日前到办公室对电动摩托车、摩托车进行分类登记造册。
二、离退休教职工将个人停放在校内的废弃电动自行车(含电动摩托车、摩托车、自行车)于 11 月 23 日前自行运离校园,自行处置。11 月24日至 30 日学院将对还停放在校园内的废弃电动自行车(含电动摩托车、摩托车、自行车)视为无主车辆进行集中清理。
三、12月16日至31日保卫处将对已登记造册的电动自行车(含电动摩托车、摩托车)办理校内车牌,办理校内车牌车主需填写安全承诺书(2025 年 1月 1 日起对无交管部门发放的电动车车牌不办理校内车牌)。
四、各位离退休教职工要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(电动摩托车、摩托车)提高安全意识,经常性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消除风险隐患,确保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(电动摩托车、摩托车)安全性能状态完好。共同营造安全用车、规范充电、有序停放、文明行车的良好习惯。
离退休工作处
2024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