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离退休教职工:
接学院关于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APP工作的通知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定于从 2020 年 1 月起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 APP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全面推广使用陕西养老保险 APP 经优化升级,陕西养老保险 APP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模块待遇发放、账户信息、年度缴费、认证查询等功能已经上线,后期将完善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进度查询。通过使用 APP 打破了时间地域的限制,在提高业务经办效率的同时,也让参保对象“少跑路,不跑路”变得切实可行。为进一步提升经办服务能力,优化参保对象体验,各级机关要大力宣传、推广和安装使用“陕西养老保险 APP”手机软件。
二、全面落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新模式
(一)认证服务对象 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,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。
(二)认证服务频率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年认证一次,采取递延认证机制,距离上次认证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。
(三)认证服务方式
1、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本人或者亲友通过百度搜索、手机应用商店或者直接扫描二维码下载“陕西养老保险”手机 APP 系统,进行实名注册,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认证。
2、退休人员因年事高或长期生病无法通过手机 APP 完成认证的,各级经办机构或参保单位要采取主动上门认证服务,进一步提高认证的准确性和时效性。
附:1、陕基金中心函(2019)37号养老APP
2、推广使用陕西养老APP
离退休工作处
2020年5月21日